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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伙伴刘俊宁

大家好!我叫刘俊宁,今年12岁,是一个性格开朗,积极向上的小男孩。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左右还配上了一对元宝耳。小时候,姥姥经常叨咕说,“耳朵往前照,不是骑马就是坐轿。”嘻嘻,反正我就是我,想要找寻不一样的自我。

从我记事起,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小时候就躺在爸爸妈妈的怀里“听书”,听那些唯美婉转的唐诗宋词,听令人神往的各种小故事。书,在不经意间在我心里扎下了根,而一个个汉字就像是一粒粒种子埋在了我的脑海里,随着我的长大,慢慢发芽,汇聚成一首首诗,凝结成精美的文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随着识字量的增加,我早已经不满足于“听书”了,于是,我开始自己阅读大量的书籍。从《中国经典童话故事集》到《安徒生童话选》,我了解了女娲补天和精卫填海的故事,知道了灰姑娘和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喜欢看《唐诗三百首》,唐代诗人中,我最喜欢的诗人是李白,有人说,他代表了盛唐的整个气象。余光中在《忆李白》中写到:酒入豪肠七分化作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无论是李白的《将进酒》,还是白居易的《长恨歌》、《琵琶行》我都早已熟读能背。

最是书香能致远。漫步在优美的校园,绿树成荫,书声朗朗,不时有鸟儿掠过;有些神秘的图书室,就像是一座埋藏着无数宝藏的宫殿,对我充满了吸引力,我想要不断去追寻和探索。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老师每学期都会给我们制定读书计划,推荐不同阶段的必读书籍,无论是中国的“四大名著”,还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国外的一些经典名著,每天一个小时的读书时间根本满足不了我的需求,当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时,我常常是欲罢不能,想要一口气把它读完。我也经常和同学们交换自己喜欢看的书,和大家交流自己的读书体会。当很多人愈加沉迷于手机游戏和网络浅阅读时,我依然喜欢在书海中无拘无束的游荡。我喜欢保尔,也喜欢鲁滨孙,他们面对任何困难都能勇敢、乐观的面对,把命运牢牢地把握在自己的手上,做生活中的强者。我喜欢中国的传统文化,有人说,生涩拗口的古文,你能看得懂吗?有的地方,我确实看不懂,也不能完全理解,但他们已经扎根在了我的心里。我坚信:一旦花开,芬芳自来!

我的乐园

24June

我心中的乐园有很多,但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我们学校的足球场。足球场里绿草如茵,是我们的小天地。

足球场四周有沙滩、空地、操场和一排排高大挺拔的松树,它被包围在了中间。球场里有像巨人似的高大的球门,还有十分养眼的绿色保护网。我们最喜欢踢足球了。每当听到下课的铃声,我们十几个小伙伴总是像饿了好几天的野狼一样,发了疯地奔向那个属于我们的小天地。在那里,我们都像被放了飞的小鸟,无忧无虑,活蹦乱跳;在那里,我们纵横驰骋,放声欢唱。

我记忆最深的是有一次,我上演了单骑闯关的拿手好戏。我一个人带球突破,连过三人,面对手足无措的守门员,一脚劲射,球应声如网,那叫一个干净利落。我当时也激动地一蹦三尺高,兴奋了好几天。不过,足球是一个讲究整体的项目,不能逞个人英雄,还是要注意团队间的配合。看,有一位同学踢进了球,大家拥抱到一起欢呼雀跃;有一名同学断下了一个球,大家鼓掌示意。有时,很多的机会出现了,前锋却把球打在了球门立柱上或者直接放了高射炮,他本人很失落,队友们都会走过去安慰他、鼓励他,重新激发他的斗志。小小的足球场上始终都充满了理解、关心,留下了汗水和快乐。

啊,学校的足球场,我心中的乐园。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们的小天地。

我的动物朋友——毛毛

我的朋友有很多,但有一个朋友很特别,它叫毛毛。你们能猜到吗?对了,它是一只可爱的小狗。

毛毛名副其实。因为它全身毛茸茸的,像披上了一条白色的毛毯。它仿佛天生就自备了一件“极地服”,要是在冰天雪地里,想要轻易地找到它可不容易。它有一双乌黑发亮、像黑宝石一样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只要它不睁开眼睛,就能够和雪融为一体了,你怎么努力也是徒劳。

它很贪玩,一出门便飞跑起来,就像是一匹脱了缰地野马,怎么也追不上。但它想要偷懒了,便往地上一趴,任凭你怎么喊它也不起来。说它懒吧,的确是啊,要不怎么会在太阳底下一睡就是好几个钟头呢?可它又是那么机警,一有风吹草动便警觉起来,竖起耳朵,瞪大眼睛,呲牙咧嘴地时刻保持攻击状态。

但毛毛对它的主人,却又是那么忠诚。主人出门时它会寸步不离,主人一声招呼它就会颠颠地跑过去,我有时喊它玩,它也会摇头摆尾,蹭着我的腿,亲密极了。我把帽子或手里的东西扔出去,它也会像离了弦的箭窜出去,然后叼回来送给我,我抚摸着它的头,它就会安静地爬在我的脚下,那一刻,我感觉我们是全世界最好的朋友!

毛毛是姥姥家楼下邻居的一只小狗。受疫情影响,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它了,想必它也不认识我了。我很害怕再次见面时,它会像对待陌生人一样冲我又喊又叫,以后,我还要出门上学,毛毛只会离我越来越远了,但无论我身处何地,毛毛都会是我的好朋友,都会在我心中……

超级多功能自动步枪

我是一名军事迷,特别喜欢枪支。我觉得现在的枪虽然种类繁多,但使用起来太不方便,于是我想把它们的优点集于一身,把缺点拒之门外。来看看我的新发明——超级多功能自动步枪吧!

我保留了步枪的优点:枪身依然是军绿色,因为绿色很养眼,只不过上面多了一些古朴的花纹。这种枪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冷酷。

我排除了步枪的缺点:枪身太长,把它们改装成手枪那么长,枪托还可以折起来。它给人的第二感觉就是——短小轻便。

我集中了其它枪支的性能:继续采用短弹夹,还安装了红外线、夜视仪等。这把枪给人的第三感觉就是——性能优越。

当然,它还可以自动开镜、自动换弹夹,自动瞄准射击。我希望未来的军事会更加发达,在手枪里也能放穿甲弹、步枪上会有机械手臂等。我期盼着未来中国的军事会更发达,能有一个质的飞跃,我长大后想做一名军事科学家,为祖国的军事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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