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同时从钱和恶两个方面进行理论分析,并加入钱推动历史进步这一价值层面的内容,使框架更丰满。但在实战检验中发现万解释一切时,自由辩论的战场展开较艰涩。且对反方“恶有心生”的观点无法予以有利回应。

让我们用冷静的态度来分析一下钱与恶之间的关系。

首先,让我们对钱的本质进行分析。钱即货币,是充当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而人的欲望本身不是恶,只有当欲望突破理性控制的无节制扩张才会产生恶。究竟欲望何以会由人性的一个正常组成部分转化为恶呢?在商品社会中,作为价值的一般代表的钱可以购买到任何商品。因此它最能激起人心中的欲望由恶的潜能转化为恶的现实。就此角度,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钱是万恶之源。

其次,从历史的角度进行分析,钱是引起欲望无限制扩张的最重要原因。无论是生理之欲还是权力之欲,都只能在特定的条件下对特定的人产生作用。而钱的通常魔力却能使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布衣平民的任何人在几乎任何时候都臣服于其脚下。

再次,今天的辩题是一个事实判断而非价值判断。我们既不能因为有人用钱做了好事就否认钱是万恶之源,也不能因为钱是万恶之源的事实就抹杀其在社会进步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钱会引起恶,但这种弊端并非不可克服。只有当理性的人类充分全面地认识到这一点之后,我们才能驾驭钱这匹由人类创造而又时常脱缰的野马驾向更分明的未来。

第四部分:终于整理出了理论解释度相对而言最强的体系:人性本善,故恶来自于外界。钱作为一般等价物的代表,是外部诱惑的代表。其魔力之大,甚至可以异化人心,故钱是万恶之源。

就理论体系的自治程度和行文方式两方面而言,这是我最追钟爱的一篇一辩稿。但因为直到此时仍将万恶认为一切,故在自由辩论中,当反方提到某些具体反例时,硬与钱扯在一起仍显牵强。

当巴尔扎克笔下的欧也妮·葛朗台与她的意中人查理依依惜别的时候,查理单纯而美好。但是在花花世界的纸醉金迷之中,查理很快就发现欧也妮的微笑远不及金钱的光辉来得可爱。于是,当初纯洁的山盟海誓抵不上袋袋叮当作响的金币,查理最终抛弃了欧也妮,娶了一位富有的贵族小姐。可见,人性原本是善良的,人是在外部诱惑的面前才迷失了自己的本性。而钱作为一切外部诱惑的代表,便成为了万恶之源。

孟子早就说过:“人性之善也,犹水之新下也。”“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人生而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四端之心,这是人区别于动物之处,也正是人的本心本性。但当外部的诱惑蒙蔽了这四端之心时,人便失去了仁义礼智,由此产生了各种恶行。我方并不否认,不同的人在外部诱惑面前会采取不同的态度。有人在其中迷失自我,就有人在钱面前坚守本性,但这不决不意味着外部诱惑本身就不是恶的根源了。正如这世上确实有人能对艾滋病毒免疫,但我们并不能据此否认艾滋病毒是艾滋病的根源一样。

那么,能够诱使使人迷失本心的东西很多,为什么偏偏是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呢?这是因为钱既是财富的象征,又是一般等价物,它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进一步分析: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具有其历史合理性和现实合法性。虽然从理论上讲,其他东西也有交换一切的现实可能性,但历史的千挑万选毕竟只把一般等价物的资格证发给了钱,而现实中也只有钱流通起来能真正地做到畅通无阻。正因为钱具有如此神奇的力量,人们才会为了追求钱去铤而走险而走险,人们才会因为占有了钱而变得肆无忌惮。

同时,钱的巨大魔力导致了人对钱的崇拜,从而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当钱从物质领域侵入到精神领域时,人已经把一切都交由了钱去衡量。于是,钱使黑的变成了白的,丑的变成了美的,错的变成了对的,卑贱的变成了尊贵的。人创造了金钱,却又对自己的创造物顶礼膜拜。当钱从手段上升了为目的时候,人却从主人沦落为了奴隶。

是因为钱,我们迷失于这光怪陆离的物欲世界。是因为钱,我们常常忘记审视我们自己的内心。是因为钱,我们可以背信弃义背弃的得心安理得。还是因为钱,我们忘记了自身的意义却还浑然不知。当人将心头的圣地都交由钱去保管的时候,人的地位,又在哪里?

第五部分:综合以前各稿的内容,形成定稿。对“万”字的解释定为“种类繁复、数量极多”,以避免将“万”视为“一切”时无法克服的死角。

《圣经》中“失乐园”的故事,和中国先贤孟子的教诲都说明了人之为恶,并非本性使然,而是外在的诱惑使人迷失了自己的良知。那么,外在诱惑如此之多,为什么偏偏是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呢?

第一,钱具有与任何商品进行等价交换的现实合法性。一方面,钱既是财富的象征,又是一般等价物。它具有无限的效力,因此能激起人的无穷贪欲。但另一方面,每个人对于金钱的占有又都是有限的,无限的欲望根本不可能得到满足。正是金钱这种效用无限性和占有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使它比其他任何物品都更能激起人心中的非分之想,从而使人迷失良知,堕入邪恶。

第二,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权力地位可以用钱购买,贞洁、贞洁名誉可以公开出售,人性尊严被待价而沽,甚至天理良心也染上了铜臭之气。莎士比亚早就揭露道:金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正因为金钱具有如此混淆是非,颠倒乾坤的无边法力,它才成为了滋生种类繁复,数量极多的罪恶肆意蔓延的深刻根源。

第三,人对钱的崇拜还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钱本应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但在现实中,却被人们当作了顶礼膜拜的上帝。因为钱,人们迷失于这光怪陆离的物欲世界;因为钱,人们丧失了内在良知却还浑然不觉;还是因为钱,人生价值和人性尊严都被当作了牺牲品供奉到了拜金主义的祭坛之上。人创造了金钱,却又对自己的创造物顶礼膜拜。当钱从手段上升为目的的时候,人却从主人沦落为了奴隶。

诚然,是有人能在金钱面前保持清醒,但这是因为他们主观上有道德良知的呼唤,客观上又受到了社会规范的约束。正如我们不能因为有人对病毒免疫,就否认病毒是病的根源一样,我们也不能因为有人能在灯红酒绿面前洁身自好,就否认钱是万恶之源。钱作为工具,的确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问题就在于现实中,它已经被人们当作了目的本身在看待。但是,当崇尚自由的人类精神已经被缚上了黄金锁链的时候,他还能自由飞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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