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历史上有人性善和人性恶之说,且两种说法争论已久,相持不下。其实,人性善和人性恶两种说法都有失偏颇,要么看到人性善的一面而不能解释人性恶的一面,要么只看到人性恶的一面而看不到人性善的一面,两种说法自有矛盾之处。

善恶评判要有标准和条件。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人群的评价标准可能不一样,评价条件不一样,但一定是群体内外最大公约数的善恶认同,而不是一人或者一小部分人、一小地域、一短时的评价。

人介于动物与神之间,介于至恶与至善之间。人性也是有层次性的,非善或恶一种或两种状态,而是同时并存从至恶到至善之间(不包括至恶、至善两极)一体化的各种状态,且恶善不断变化,此消彼长。

在中国,人性问题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经提出来了,成为诸子百家讨论的一个重大课题。如孔子的“性相近”说,慎到的“自为”说,告子的“性无善无不善”说,其它如“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说,“有性善,有性不善”说,等等。其中,人性善说集中体现在孟子学说中,人性恶说集中体现在荀子学说中。

至于人性善,孟子认为性善的核心是“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或“恻隐之心”,即对别人的不幸有同情心,围绕“不忍人之心”,还有“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概括起来,人性善就是有“四心”。孟子的人性善说法是依据一种本能对人的社会性做出全称性的判断,既混淆了生物性与社会性的界限与区分,又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

荀子讲人性恶,认为人的本性首先是自然性,自然生就的本能就是性,如“性者,本始材朴也”,“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性的外延就是“情”和“欲”,“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所有人的性、情、欲都是一样的,“千人万人之情,一人之情是也”,归纳起来,就是感官欲望、好利、排他性和妒嫉心、好恶荣辱四个方面。荀子认为如果顺乎人的恶的本性,与“辞让”、“忠信”、“礼义文理”要发生对抗,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所以,他认为需要从“圣人起伪以化性”、老师的教育、环境和习俗的熏陶、修身等几个方面对人进行改造。

在西方,也有人性善和人性恶之争。如马基雅维里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国家的产生便是源于人性的恶;霍布斯认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人对人是豺狼;叔本华从利己主义出发,认为“每个人都想一切为自己,要占有一切,至少是控制一切,而凡是抗拒他的,他就想加以毁灭”,人的根本是生活之欲,但又要拒绝生活之欲;尼采则把人性恶说推向极端,他认为人性都是自私的,人和人之间就是弱肉强食的猛兽和羔羊的关系;等等。

亚里士多德认为由个人组成的国家是最完善的社会团体,一个人生活在国家和社会之外,不是野兽就是神;洛克认为人人生而平等,不是极度的残忍的;卢梭主张人性善,认为人们之间具有怜悯心和同情心;康德认为道德在斯本人心,是无上的命令,但人的根是恶的;等等。

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无论是人性善说,还是人性恶说,都不能解释恶的为什么又能为善,善的为什么为恶;甚至在解释善恶时,难以自圆其说,自相矛盾之处甚多。

在地球这个自然世界里,生活着各种生物,这些生物由低级到高级进化着,人便是其中的最高级动物。人在进化成为人的同时,一方面创造了社会,使人与自然界分开,从而使人与其它所有动物分开;另一方面人也创造了宗教里的神,使神圣的天堂与人居住的社会分开。这样,就出现了动物、人、神三个层次。

在动物生活的自然界里,动物依次按进化高低层次分布,其中食肉动物比食草动物高级,为自然界中最高级的动物,即使是食肉动物,也分为各种层次,但无论如何划分,游戏规则总是弱肉强食。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动物属于至恶,即百分之百的恶,是不可教育的。

在宗教的天国里,神也划分为多种层次,按宗教类别,各有其主统治天堂,天堂里秩序井然,一派祥和无争的气象。从这种意义上说,神属于至善,即百分之百的善,是不需要教育的。

在自然与天堂这两者之间是社会,为人居住。人介于动物与神之间,介于至恶与至善之间,是可以教育也需要教育的。人性不包括动物类至恶、神类的至善两极,是介于至恶到至善两极之间的各种层次,千差万别,呈一体化状况。在不同时空条件下,在不同的道德共同体范围内,人的善恶的具体定义和划分标准是不一样的,但大体相近。

如果用数字来表示的话,就每个人而言,善是大于零且小于百分之百(不等于零,也不等于百分之百)的一个变量;恶也是大于零且小于百分之百(不等于零,也不等于百分之百)的一个变量。而且,每个人的善恶相加小于百分之百或接近百分之百,永远不可能等于百分之百,即人再恶也不可能为野兽,人再善也不可能为神。而且,随着环境变化,人性善恶如八卦的阴阳鱼,此消彼长。也就是说,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模一样的人性,也没有完全没有变化的人性。但总体上,从静态角度按善恶比例,可以把人划分为三大层次:善恶参半、善占多数、恶占多数。

一般来说,一个人善与恶部分的比例相等或相近,这个人就是平常之人,普通之人;如果一个人身上善的部分大于恶的部分,即善在一个人身上居于统治或主导地位,这个人就是好人,君子,圣人;如果一个人身上善的部分小于恶的部分,即恶在一个人身上居于统治或主导地位,这就人就是坏人,小人,恶人。因为一个人的人性是会随着人身内部心理和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所以一个人的人性也不是永远保持不变的,善恶在一个人的身上也会此消彼长的。

而且,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下,如果这个环境中的人性趋善即多数人的人性善居于统治地位或整体善势力居于统治地位,这个环境就是善的,正义的;相反,如果这个环境中的人性趋恶即多数人的人性恶居于统治地位或整体恶势力居于统治地位,这个环境就是恶的,非正义的。

在社会中,如果一个人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越高,他的善恶状况对社会的影响就越大。反之,如果一个人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越低,他的善恶状况对社会的影响就越小;但联合起来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低的个人,其联系的团体越大,其善恶的影响也就越大。

在善居主导地位的环境中,善势力能抑制恶势力,表现为人的积极向善发展,君子得道,小人和恶人少,未形成势力且往往不敢公开为恶,社会一派正气,祥和,安宁。当环境运转到适宜人性恶的发展的时候,社会就会从善渐渐趋向恶,在恶居主导地位的环境中,恶势力抑制善势力,表现为人的向恶转化,小人在台上唱戏,君子在台下叹气,君子和圣人少,不得势且往往不敢公开斗争,社会不稳定系数上升,出现乌烟瘴气或动荡不安的局面;当环境运转到适宜人性善的发展的时候,即机遇出现时,社会就会从恶渐渐趋向善。

对一个人来说,他时刻处于自身人性善恶的斗争之中,表现为矛盾,犹豫,权衡等等现象;对一个社会来说,也无时无刻不处于善恶的较量之中,表现为纠纷,冲突,战争等等状态。

综上所述,任何一个社会共同体都是某一特定时空条件下同时具有善恶的人组成,与个人的善恶转化一样,这个共同体不可能永远向善,也不可能永远向恶一个向度地转化。这种转化不是单纯的循环往复,它是善恶交替,此消彼长,动态变化,与人类共始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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