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头

他有择床之癖。也就是说,只要换了地方,他就很难睡着。倒霉的是,他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所以他很不快乐。有位朋友送给他一个枕头,告诉他,只要枕着这个枕头,就一定能睡熟。朋友特意强调,枕头绝对不能被阳光直晒。自从有了这个枕头,他就再也没有失眠过。不论走到多远的地方,旅途多么辛苦,精神多么亢奋。只要一沾上枕头,他就能很快睡着。他也从来没有晒过这个枕头。又一次出差,住宿的地方条件有限,居然没有窗帘。他也确实累坏了,倒头就睡。一直睡到日上三竿。醒来就闻到浓烈的恶臭味。枕头,变成了一个腐烂的人头。

咖啡里的虫

他在一家很有名气的咖啡馆里打工。管理很严格,薪水很不错。那天夜班,十二点版,咖啡馆里只有两个客人。“waiter!我的咖啡里为什么有一条虫!”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客人的咖啡里,真的有一条白胖的蛆虫。“对不起,我马上为您换一杯!”客人仍然很不高兴:“为什么有一条虫?我要和那边那位先生一样!”那边的客人举杯示意,喝剩一半的咖啡杯里,有两条虫。他机械地拿起杯子,准备去加一条虫。虫在哪里?低头看着杯子时,一条虫,从自己的眼眶里掉进了咖啡里。

要不要加盐

每天中午,他都要到马路对面那一家的饭店去吃饭。这里的家常菜做的不错,味道很适合他,只是稍微有点淡。“先生要不要加点盐?”每次去那家店,老板都会亲切地问他。而他每次都要,因为菜确实淡了点。今天中午,他惊讶地看到饭店被封了。“这家的老板是个神经病!”路人纷传着:“医院抓走了。”“其实也很可怜啊!居然会把骨灰当成盐放在菜里”路人叹息着。他感到恶心,干呕。一股白色的灰尘从嘴里喷出来,象一股烟。

血橙

“你吃过血橙吗?外貌普通,甚至有点脏兮兮的橙子,切开之后,截面鲜艳如血。当然,味道还是不错。”她一边说,一边掏出一个血橙。“要不要吃吃看?”他拿过来一个,继续听她说。“不过,我们那里的血橙,是真的用人血浇灌的哦!”他切开了血橙,鲜红的血,顺着刀流了出来。太多了,流了太多的血,流满了地板。他惊讶地看着她,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干瘪的僵尸。“这个血橙,就是用我所有的血,灌注出来的,你要不要吃?”

口香糖

他习惯性地倒出三颗口香糖,丢进嘴中。柠檬的清香,灌满了口腔。他爱吃口香糖,紧张时吃,郁闷时吃,无聊时吃,工作时吃,甚至上厕所时都吃……口香糖又吃完了,他随手扔掉了糖罐,将车停在路边。家里也没有存货了,他想在路边店买几罐。店里只有一个店员,胖胖的,带着墨镜。“先生你真爱吃口香糖,一下子就买这么多。”真是个多话的店员,他想。“先生这么喜欢口香糖,不如把我也带回去吧?”店员在他面前,忽然慢慢变形,从穿着整洁的小伙子,变成一大坨白色的、粘稠的、沾满了汁液的——口香糖。他夺门而逃,上车急奔。回到家喘了好一阵气,他才定下心来,发誓再也不吃口香糖。然后他习惯性地打开衣兜里的一罐口香糖,那个店员就从罐子里掉了出来。“先生,我就知道你会带我回家的。”

电影院里的约会

她迷上了他。医院值夜班时开始的。那天夜里,她的衣兜里突然多了一张电影票。她惴惴不安的赴约,电影开场五分钟后,身边坐进一个年轻的男子。她侧眼看去,男子的的侧脸线条纤细而精致,秀美中透着英气。电影很好看,她却看得不很认真,嗅到男子身上独特好闻的气味,使她心猿意马。她能感觉到,男子也在偷偷看她。散场前,男子起身离去了。再值夜班,她的衣兜里又多了一张电影票。还是他,还是开场五分钟后到来,散场前离去。这样的约会,竟然持续了三个月。一句话也没有说过,一次手也没有拉过,更不要说接吻,但她和他还是深深的相爱了。这一次的电影票上,竟然有字:“我要走了,最后一次,永不再见。”她伤心,欲绝。电影开场半小时后,他才匆匆赶来。她第一次拉住了他的手,两个人的手,都是那么冰凉,一如他们的心。电影快结束时,感觉到他又要离开。她咬咬牙,终于用准备好的手电,照在了他的脸上。她要永远记住他。原来她认得他,医院里,已经躺了三个多月了,马上就要被送走。他半边脸是如此俊美,半边脸却烧得焦黑。当手电苍白的光打在他的脸上,一滴大大的水珠正在流下,不知是他的泪水,还是太平间冷柜里融化的冰。

木桶浴

在这个江南小镇的旅游,让他真正的轻松下来了。他打算在这里多待一些日子。每天在古镇的石板路上闲逛,去酒店里喝两杯花雕,他的日子悠闲而自在。最舒适的,还是可以享受到真正的木桶浴。似乎是红松木制成的大桶,不知道上了多少遍漆,木材看起来晶莹温润,靠上去舒适极了。放上一桶热水,用上等木炭保温,他总要泡上很久。有时还要小酌一杯,往往会在木桶里小睡一觉。醒来后,总是神清气爽,仿佛身心的污垢,都在木桶中洗去了。他感觉他的皮肤,也日益变得光滑柔顺了,甚至连几个身上的伤疤,都慢慢消失了。美中不足的是,小镇上的浴室里,只有这样一只木桶,每次去都要排队。今天似乎泡得太久了。他在木桶里醒来时,第一次感觉水有点冷,而且,木桶里还有一个人。蹲伏在水下,正伸出长长的舌头,在他身上来回舔舐,伴随怪人每一次的舔舐,他的皮肤都变得更加光洁。他大叫起来,并想跳出木桶。水下的怪人力气却是出奇的大,一把将他拉了回来,并掰开了他的嘴,然后拽出了他的舌头,拉得很长、很长。从此后没有人再见过他。小镇的浴室里,又多了一个木桶。

老员工

他看着办公室的窗户,突然想起了老李。七天前,老李就是从这扇窗户上一跃而下的。老李是个好员工,任劳任怨,经常加班也毫无怨言。可惜了,可惜老李太老了,公司不再需要他了。他也没想到老李反应会那么大。他叹了口气,为老李,也为自己。走出了经理办公室,他看见外面员工办公室的一角还有灯光。那是老李的座位。他慢慢走过去,灯光将一个佝偻的背影投放在墙上,这个背影,他见过多次,那是老李的背影,每次老李到公司加班时,他总能看见这个背影。他大叫一声,逃出了办公室。背后响起来沉重的脚步声。他听得出来,这是老李那双破皮鞋的声音。他离电梯只有一步,然而他却被抓住了,回过头,是老李那长满了尸斑的脸,脸上还有干涸的血液和脑浆。老李摇动着他的肩膀,开口了,声音如此嘶哑:“经理,不要开除我,都是我的错,让我再干几年吧……”随着剧烈的晃动,经理的脑袋竟然被摇了下来,老李毫无察觉,还在恳求着:“经理,让我回公司吧,我会好好干的……”整个楼道里,回荡着老李那嘶哑的声音……

美食家

他是一个真正的美食家,从有知觉开始,他就追求种种人间的美味,生在一个有美食传统的国家,成长在一个号称美食之都的城市,他毫无意外地成为了一个美食家。他胃口极好,但舌头很刁,喜欢追求珍奇的食材,豪华的烹调,精致的餐具……三十岁不到,他尝尽了天下的美食。今夜,品尝了根据古代菜谱炮制的樱桃炖鱼眼后,他满意地离开了这家酒店。然后他就被绑架了。一阵昏迷之后,他发现自己赤身**,被捆绑着摆在了餐桌上。餐桌的一边,是一个美貌的女子,手持刀叉,看着他的表情,好象他看着一头烤乳猪。女子微微笑着:“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一个美食家。在你很小的时候,我们就选定了你,为今天的这一餐做准备。这些年来,在我们的暗中安排下,你吃过天下间几乎所有的美食,这些美味滋养了你,使你本人成了最好的食材。”女子舔了一下嘴角,向他伸出了锋利的餐刀:“客人们还没有来,让我先品尝一下这世上最美味的肝脏吧!”剧痛,使他的面部剧烈的抽动,那女子割下了一块肝脏,放进嘴里细细品尝。他顾不上哀嚎,奋力喊着:“可不可以,给我一块?”女子递给他一块他的肝脏,他用力地咀嚼着。真是人间至味!在女子吃光他的五脏六腑之前,他都在回味着,无比的幸福。

红鞋

夜色深了,她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她的脚步停住了。路边,有一支美丽的红鞋,吸引了她的目光。样式别致精巧,色泽艳丽豪华,即使摆放在名品柜台中,也会是最引人瞩目的。可惜了,只有一支。她打量了好一会,才惋惜地继续归程。没有走多久,她又看到了一支红鞋,跟刚才那支正好一对。这次她忍不住拿到手上仔细观看,细看之下,红鞋散发出无尽的魅力,使她无法抗拒试一试的想法。非常合脚,似乎专门为她定制,穿上这支鞋,她觉得自己变成了天使。她揣起这只红鞋,向刚才发现另一只鞋的地方走去。那支红鞋不见了!不死心,她仔细地寻找,短短一段路,她来来回回走了三、四个小时,还是没有找到。这一夜,她抱着那支红鞋入睡,梦里全是飘来飘去的红鞋。醒来后,她向公司请了假,跑去继续寻找红鞋。一天,两天,三天……她越来越憔悴,越来越执着,在那段路上从早到晚地走找,寻找着,无心饮食,无心休息,她瘦成了一个徘徊在人间的幽灵。她没有找到红鞋,死亡却找到了她。在她的葬礼上,不止一个女孩,盯着水晶棺里她的脚,露出羡慕的神情她的脚上,穿着一双无比美丽的红鞋。谁也不知道,这双红鞋是怎么穿到她的脚上的。

变翼

他的肩膀痛了很久了。痛到不得不放下繁忙的生意,到一个名医那里求诊。“双侧肩胛骨骨癌,晚期,还有半个月时间了。”医生冷静地下了判断。他震惊了,“我才二十三啊!”医生同情地望着他:“手术没有什么意义了,回去享受你最后的人生吧!”一个月后,医院。虽然面色带着迷茫,但是看起来不象是要死的人。他对惊讶的医生说:“上次回家之后,我就待在家中等死,没想到过了一个月,我还是活着,而且,我长出了这个。”脱下上衣,一对翅膀从他的肩膀后伸展开来。光洁、闪亮,这是一对天使的翅膀。医生吞了吞口水:“你有没有对别人说过这件事?”“没有。”“哦,那很好。”医生拍了拍他的肩膀,忽然给他打了一针。他惊奇地晕倒了。医生将他拖进手术间,掏出了手术刀:“我已经诊断你患有骨癌了,就算你变成了天使,也必须患骨癌而死。”医生开始切割他的翅膀,血,飞溅到医生秀气的脸上。“天使也好,恶魔也好,我的诊断,是不能错的。”

这部KB片非常可怕,她一直蜷缩在沙发上看。正在紧张的时候,突然传来了三下敲墙声。她吓得从沙发上摔了下来。敲墙声又起,很有节奏的连续三下。是他,她的邻居,一个挺帅的单身男士。她和他挺投缘,也一起出去玩过几次,彼此感觉很不错。他喜欢吓唬胆小却爱看KB片的她,曾经半夜打电话装鬼吓唬她,第二天再送花以示安慰。这一次她又被吓到了,恼怒地敲墙报复。那边立刻有了回应,敲墙的声音更大了。她觉得他有点小孩子气,再也不理了。有节奏的敲墙声持续了近半个小时,终于消失了。第二天早上,她看到pol.ice在隔壁进进出出。“太惨了,强盗尾随他进了门,割断了他的喉咙,把他家洗劫一空……”她终于明白了那敲墙声是怎么回事,电话被割断,手机被抢走,绝望的他用最后的力气,向她求援,直至死亡。这一夜,她坐在沙发上独自流泪。突然,隔壁传来了三下有节奏的敲墙声。

讨厌的狗 

他恨死那条狗了。不知道哪里来的野狗,又高又瘦,叫声大得吓死人,还有一双恶狠狠的红眼睛。小区里那么多人,这条破狗见到其他人都是摇尾乞怜,温顺驯服,大家都很喜欢它,唯独见到他时就会露出凶残的本性,追着他咆哮、撕咬,一直到他飞速逃进楼道里为止。每次他躲在楼道门后面,听着高亢的狗叫声,心脏跳得象奔跑的野马的时候,都想亲手宰了那条狗。他终于下手了,用一支朋友的气枪,装上浸过毒鼠强的子弹,轻松结束了野狗那卑贱的生命。今天晚上回到小区时,他昂首挺胸,闲庭信步。不会再有野狗的叫声追在后面了。回到家中洗脸时,他在镜子里看到了背后那个人,脸白得象纸,舌头伸出老长,那个人在镜子里冲他笑了:“谢谢你帮我做掉那条狗,它的叫声弄得我心神不宁,每次都找不到你家的门。”

赞赏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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