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全书逐节汇查马太福音23谴责法利
新约全书逐节汇查-马太福音23谴责法利赛人 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1-36) 从21-22章的比喻和论战中,我们晓得犹太人因着宗教领袖的不信、腐败和误导(15:14),将被定罪。在本章有耶稣对他们集中的揭露和批判,不仅仅在于文士和法利赛人外在的表现,是他们在骨子里对基督的错误态度。 他们教导人把“义”放到越来越琐碎的法规里去理解,却拒绝神在基督里白白的恩典。他们实际上是阻挡了人走向“更大的义”的道路,他们的要害在于危害性很大的不信的罪。 2-12,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警戒他们不要学文士和法利赛人;13-36,耶稣直接对文士和法利赛人宣布“八祸”的谴责。当然,他长篇讲道的对象还是众人和门徒,为的是把他们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律法主义中解放出来。 1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 1“那时”,耶稣开始了他对“门徒”和“众人”最后的讲论。他很快就要离开他们,在这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他要他们晓得怎样防备他们中间的假师傅。在马太福音中,“门徒”大体上是指十二门徒,后来也包括了“七十人”,以及经常性在他身边的人。至于“众人”,是相对于这些门徒说的。 2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2在犹太会堂里,解释和贯彻摩西律法的,通常是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常坐在会堂的首位上,那是一个用大块岩石凿成的座位,他们称为“摩西的位”。这是一个借喻,指代教导人的职位。耶稣承认文士和法利赛人职务的合法性,但对他们履行职责的作法提出批评。 3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 3这节经文的重点在于后半句,前半句只有陪衬作用。“他们能说”,是指他们能讲解律法,甚至能够吹毛求疵,举一反三。可是他们“不能行”,因为他们高看传统,过于神的律法。他们根本无法行出神的义,根本的致命点是:不能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基督,不能承受永生进天国。 他们未经水和圣灵的重生(约3:3,5),所以没有神的生命(约一5:12)。他们说一套,行一套,就像创世记(27:22)所说:“声音是雅各的声音,手却是以扫的手”。 4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 4文士和法利赛人所开创和坚持的律法主义,贯串古今,却不能使遵守律法的人得到任何帮助。他们待人以严,律己以宽。把各种规定强加于人,都是“搁在人肩上的重担”,与耶稣所说“容易的轭”“轻省的担子”形成鲜明的对照(11:28-30)。 耶稣说凡“担重担”的人都可以到他那里得安息,文士和法利赛人却是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所有关于律法的总原则和各细则,对于他们来说,都可以通过一口两舌偏待人,使自己得以逍遥法外。他们其实不是宗教领袖,不过是虚伪的宗教独裁者。 5他们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所以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衣裳的繸子做长了, 5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具体的表现是:“他们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他们无时不刻不在标榜自己所谓的“善行”。 “佩戴的经文”,是古时犹太人根据申命记6:8的一个习俗。把出埃及记13:1-10,11-16,申命记6:4-9,11:13-21四段经文写在小羊皮上,做成卷轴,装在小皮匣里;在早晚祈祷时用一根小皮带系在前额和左臂上,原意是提醒自己不可忘记神的话(申6:6-8)。在拉比的时代,这规定更加严格。 这里说“做宽了”,可能是指带子或匣子。“衣裳的繸子”,是一种缝在外袍四角的蓝细带子,用意是在提醒自己,要遵守神的诫命(民15:38-39)。“做长了”,也是有意在社会上塑造虔诚的形象,为要博得名声(9:20,14:36)。 6-7喜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 6-7耶稣接着把文士和法利赛人喜爱的四样东西排在一起: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街市上的问安,被人称呼拉比。文士和法利赛人热衷于一切属世和属灵的地位,又贪图公众的奉承和恭敬;独独忘记了查看人心肠肺腑的至高者。 宗教徒喜欢显扬自己,在许多时候,捐钱、作见证、服事、讲道、著书等众多属灵的善行,都是为着贪图从人来的虚浮的荣耀(腓2:3)。今天,许多人也像法利赛人一样假冒为善:认识圣经,却没有让真理改变自己的生命;跟随耶稣,却没有按着他的爱的标准来生活。 8-10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 8-10这几节耶稣虽然就着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实际表现继续教导,却已经直接转向门徒和众人了。 耶稣提醒他们,不要追求学位、职分、名望。所有在神面前和在基督里服事的,都没有师生的关系,更没有父子的关系,只是弟兄的关系。不要好为人师,不要以“先生”“老师”的名份出现在众人面前,必须避免互相使用尊称。耶稣明确指出“师父”只有一位。 新约里的“教师”帮助我们明白圣经与认识神的旨意,不可藐视他们的讲论,但要凡事察验(帖前5:20)。任何从人来的教导都是客观的在心身以外的,惟有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才是各人切身的、主观的教师:知识和经历相互相成。 至于“父”,属灵上惟独用来称呼神,尽管以赛亚书(9:6)有用“永在的父”来预言基督。耶稣除了偶尔用“神的儿子”“基督”和“主”来自指以外,最常用的自称是“人子”。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4:15)提到自己是被他引领到基督面前那些人的“父亲”,那意思是说,在主里较成熟的信徒,对待属灵生命较幼稚的,有为父的心肠(帖前2:11),并没为父的地位,也不是用来作为称呼的。 耶稣禁止人滥用“师长”的权威,严禁把“师尊”的桂冠带在人的头上。耶稣在这里宣布了他的特权:基督是唯一有权柄坐在“摩西位上”的。 11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 11耶稣强调说,门徒和众人绝不可把职分和地位看作争取的目标,只应把恩赐和职事当作服事人的功用。在基督的教会里,所有高举人,让骄傲有机可乘的衔头和荣誉在这里都被耶稣禁止了。 那被称作“老师”的,是抢夺了基督是他门徒唯一“先生”的荣耀。那些使用诸如“神父”“牧师”“导师”这样衔头的人,也要十分谦卑谨慎。 耶稣明明说过的,尽管你有各样的解释,他的话语却永远坚定。在基督教的大家庭里面,我们应当努力实现一种比世人喧嚷追求却是徒劳更实在的“自由、平等和博爱”。 12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12法利赛人自高,必降为卑。耶稣的跟从者,若在服事中谦卑自己,终有一天必在基督里升为高;因为“自卑的,必升为高”,这是基督在神的旨意里得荣耀的惟一道途。谁被十字架对付得越多,谁就越在将来得着尊荣。谁在教会中越为大,谁就越是能在弟兄中服事人。 痛斥文士和法利赛人(13-36) 在马太福音中,耶稣最早的长篇登山宝训中有给门徒的“八福”,在最后的长篇教训前却给出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八祸”。福气表明一个人走的是讨神喜悦的正路,祸殃却显示是走在错路上,凡自己走并教人走这错路的必受审判。 法利赛人并不是一模一样的。后来的拉比自认是法利赛人的属灵传人,他们曾批判说,有几种法利赛人心思不正确,如“鼻青脸肿的法利赛人”:他们一直撞到东西,因为把眼睛闭着,以免看到女人。这种分辨其实突出了“动机”,最佳的动机是敬畏主,或更精致接近律法的是爱神。 反对耶稣的人也反对假冒为善,他们对耶稣的伦理大都赞同,只是抗议说他们没犯过什么罪。耶稣在本章抨击假冒为善的八点,也表明不是他们有意识地假冒为善,乃是不能认识他们在宗教方面的言行,实际上不符合他们讨神喜悦的愿望。 尽管他们诚恳地声称那是目标,但他们整个的宗教制度是从根本上破坏神的旨意,尤其是他们不认识耶稣是神的儿子基督,耶稣基督是道路、真理、生命。 在马太福音中,“有祸了!”有时表达一种悔恨的悲哀(24:19),有时表达类似咒诅的严酷审判(11:21),也有时二者相兼(18:7)。这里的“八祸”正是耶稣预告了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灭亡,也显明了他对他们深深的怜悯。其中,耶稣有七次称他们是“假冒为善”,有一次称他们是“瞎眼领路的”。 13“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有古卷在此有 13法利赛人的律法主义第一祸害就是对“进天国”的影响。“进天国”在5:20,7:21,18:3和19:23-24等处,都用来表示与神的“拯救”和“得救”有关。 因为“天国”是属天掌权的范围,文士和法利赛人专讲属地的事物,叫人只注重仪文和字句,却没有把心归向主(林后3:16),使犹太人不能从天国的门和路进入,影响到整个民族背离神。这句话同时表明,惟独耶稣代表真正拯救的门和路,只有跟随他的人才可以循着这路进入天国的门。 今天有许多假师傅,也用许多异端在那些正进天国的人的路上放置绊脚石,不是帮助人前进的垫脚石,甚至是使人掉进深坑的垫脚石。耶稣警告和谴责这些虚伪的宗教领袖,若只是满足于追求更多名誉、权位、金钱,使自己牧养的羊群离弃神的真道,最终必至灭亡。 14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做很长的祷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罚。) 14第二个“有祸”包括两个最严重的指责,一是“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二是“假意作很长的祷告”。欺诈寡妇的人,要为他们的恶行在为寡妇伸冤的那一位面前(诗68:5)受审。 他们贪婪加上虚谎,用高人一等圣洁的外衣遮掩他们不可告人的罪行,必然要赤身露体受审判。这些罪任何一个本身就非常严重,两个合在一起,正是自欺欺人两面派的写照,足够使他们要受加倍的刑罚。 这节经文是从马可福音12:40来的,曾出现在边注中;马太福音几种最好的抄本中都没有。这里的“寡妇”代表无倚无靠、易受欺压的信徒。 保罗曾揭露宗教徒常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前6:5);甚或为利混乱神的道(林后2:17)。他们用花言巧语诱惑老实人的心,达到服事自己肚腹的目的(罗16:18);甚至装作敬虔属灵模样的,牢笼无知妇女,叫她们失身又失财(提后3:5-6)。 15“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 15这是耶稣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第三祸害。劝人加入犹太教本来也不是坏事,耶稣升天前给门徒的使命是叫万民做基督徒。可法利赛人若是在大海里拉网,用网钩住一个外邦人,劝他们受割礼,“外面作犹太人”(罗2:28)。 这样皈依犹太教,奉行律法主义,不是从十字架的道路进入天国的门,结果“使他作了一个比法利赛人更法利赛人的地狱之子”,就失去一次得救的机会,甚至永远陷入了地狱。 保罗在腓立比书(1:17)也说到,有些“基督徒”奉主名传福音,是出于结党,为着扩大自己的地盘,不是为着耶稣的见证。这种人恐怕在行事上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腓3:18)。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腓3:19)。 16-19“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 16-19第四个“有祸”的类型与其他的不一样,其他七个“有祸”的是:“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在这个类型里耶稣是说:“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 他们名义上是犹太人的信仰领路人,但他们实际上是“瞎眼领路”“无知瞎眼”“瞎眼的人”。罪、偏见、固执和假冒为善,都已经让他们瞎了眼。他们因着自己的诡诈品性,自认是国中的智慧人,但耶稣称呼他们是“无知瞎眼的人”。 法利赛人起誓时,常将起誓对象分得极细,由此留下退路,使誓言可以更改,以至于失效。没有比那些不愿意追求真理的更愚蠢了,没有比那些不愿看见的更瞎眼了。文士和法利赛人就是这样,他们是故意愚昧,乐意瞎眼。 他们实际教导的是,一个人若“指着殿起誓”,他的誓言并没有约束力;但他若“指着殿中金子”起誓,他就要遵守他的誓言。他们同样宣告,“指着坛起誓的”,算不得什么,但若“指着坛上礼物起誓”,他就要遵守他起的誓。 实际上,满世界不是到处有黄金吗?可是除了耶路撒冷以外,哪里还有耶和华的殿呢?满世界不是到处有礼物吗?若不是甘心乐意献到耶和华祭坛上,那与神又有什么相干呢? 耶稣其实已经禁止了一切的起誓(5:34-36),他不是推荐起誓的一种形式超过另一种。耶稣是借这些具体例子,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缺少属灵眼光,以致于他们的罪显得十分荒谬。他们在属神的和属世俗的之间,经常颠倒价值观的次序,舍本求末。 20-22所以,人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20-22在当时,犹太人不可以说出神的圣名。有人指着较小的物起誓,是想万一未能遵守,或后来发现起错了誓,可以避免以神的名起誓,导致严重的后果。当人开始用与神相关的东西起誓,不指着神起誓,取代神名字的代替品愈来愈多时,就触犯了第三诫妄称神的名的罪。 律法主义的诡辩术严重地扭曲了价值观,他们在神学上的钻牛角尖,好像富有洞察力和分辨力;可是他们拐弯抹角的那一套,都是从恶里出来的,在基督的真光中实在丑陋不堪。耶稣已经在5:33-37指出,一个誓言暗含另一个誓言,最终都是指着神起誓(21-22),所以他斩钉截铁地作出结论:什么誓也不要起。 23-24“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 23-24第五祸与他们认真细致遵行捐献律例(利27:30,申14:22)并无关系,因耶稣认为“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关键在于他们本末倒置,在他们的实践生活中,律法的三大要素公义、怜悯、信实,倒不如田园的薄荷、茴香、芹菜。 在耶稣看来,这在旧约中的三大美德,是门徒们要“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我们若换句话说,就是“你们若非要去奉行那琐碎的清规戒律不可,就去吧,可是千万别忘记那真正重要的事”。在公义、怜悯、信实中,最后的“信实”,有人解释为忠诚,有人解释为守约。 耶稣使用了一个十分生动的比喻来表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前后表里不一。他们吹毛求疵,好像细节是最重要的;这就好像把蠓虫从他们的酒里滤出来,免得他们呛着。可是他们犯了大罪,良心却没有任何不安;这种实际就是吞下一头骆驼,他们连驼峰都一口吞下去了。 亚兰文“蠓虫(qalma)”和“骆驼(gamla)”两个词很接近,所以显得十分滑稽。按中文来说,他们是小心翼翼地抓了芝麻,却大大咧咧地丢了西瓜。 25-26“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 25-26第六祸是藉着洁净礼仪来训斥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行为观念。在7:16-18,耶稣说到凭果子的好坏,来推断果树的好坏;从现象看本质,也注重现象,关键却在于本质。在这两节是鉴别外表的行为正确与内心的生命纯净,特别强调内心的慎独、慎微、慎初。 法利赛人争论礼仪上杯盘用具里与外究竟什么更重要。当时最大的沙迈学派认为,假使杯子里面不干净,只要外面干净仍然可算数;少数跟随希列的人认为,杯的内部应当首先洗干净。耶稣在这点上同意希列学派,可是他这样说是为了预表内心清洁的重要性。 耶稣从裁判的角度告诉他们,不管是杯盘用具里或外,这一切都属于外表的东西,都不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说他们争论的双方都错了,因为最重要的是要把“内心的”道德世界清洗干净,不然,那就是“假冒为善”的根源了。 “勒索”是与钱财有关的迷惑,“放荡”是与肉体有关的情欲;“勒索”是指压制别人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放荡”是放纵自己的肉体来满足内在的世界。耶稣在这一节责备只注重仪文上的洁净,却任凭内心污秽不洁和现象。 因为有许多人在大众广庭面前约束自己的行为,这相当于“洗净杯盘的外面”;在私下里却贪恋或侵吞别人的财物,并放纵自己的私欲,那相等于“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 这样看来,信徒若活在属灵的实际里,先要注意对付自己里面的存心,自然就会从里面发出善良纯洁的言行来。外面的行为源于里面的生命,里面的基督越长大成形(加4:19),外面的行为就越能彰显基督(腓1:20)。 27-28“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象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27-28第七祸与第六祸、第五祸相近。以色列人认为,在礼仪上最能传染污秽的,莫过于尸体。凡是碰到的人,要一个礼拜算为不洁(民19:11)。法利赛人甚至相信,只要自己的影子碰到尸体或坟墓,都会沾染不洁。 所以,犹太人每年逾越节前都要粉饰坟墓,为要提醒过路人不要碰到,以免玷污,不能洁净过节。这种习俗不是为了外表的美观,是为了警告里面有败坏和污秽。这是排斥、不是吸引的标记。“粉饰”原意是“刷上白粉(石灰)”,外表的美观与里面的肮脏强烈对比。 当一年一度坟墓的粉饰刚完成时,埋葬死人的地方看起来最整洁,可坟墓里的腐败却正行最朽坏的工作。宗教徒外表的行为若不是出于生命,在人前显得好看,在神前依然是假善和邪恶,因为圣灵参透万事(林前2:10),神是鉴察人肺腑心肠的(启2:23)。 29-31“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说:‘若是我们在我们祖宗的时候,必不和他们同流先知的血。’这就是你们自己证明是杀害先知者的子孙了。 29-31第八祸是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仇视神真正的使者。公元一世纪时盛行修建华丽坟冢之风,又给早已死去的名人追建墓碑,如希律在大卫王的坟上立了大理石新碑,来表明比他们的祖宗更开明的姿态。耶稣用这来揭露他们假冒为善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因为按旧约记载或传说,有多少先知正是死在那些掌权者的手下。从他们的声明可以证明,当时有不少的宗教领袖正是那些杀害先知和义人的掌权者子孙。从这些正在盘算怎样杀死历世以来先知和义人的主的人嘴里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是多大的讽刺! 法利赛人尊重从前的先知和义人,却不能容忍当代的先知和义人。宗教徒也是这样,往往高举已逝的神仆,却拒绝现代的先知。他们拒绝当代先知,正在步其祖先的后尘,心里“充满”他们祖宗的“罪”。 32-33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啊,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 32-33这是从耶稣口中说出来最可怕的一句话,就像他对犹大说的:“你所作的,快作吧!”这决绝的命令所表达的是下一段经文的中心思想:犹太人对神的反叛在耶稣这一代已经达到了顶点,必遭最终的惩罚。 这也是一种先知惯用的讽刺性挑战:你们若是一定要去,就去犯罪吧(赛6:9,耶44:25-29,摩4:4-5),不过神必会审判你们!(传11:9)耶稣晓得文士和法利赛人决意要杀害他,他们就这样完成对自己的定罪。这最大的罪要充满他们祖宗的恶贯,给他们带来神公义的审判。 说话最柔和的,并不是最有爱心的人;真爱常驱使一个诚挚的人,说出比让他心硬的听众心痛更使他自己伤痛的话来。在3:7,施洗约翰曾代表神对那些犹太宗教领袖们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 耶稣在这里正式作出宣告,他们执迷不悟将难逃地狱的刑罚。传说毒蛇幼蛇产下后,会反将母蛇咬死。所以称某人为“毒蛇之子”,比称这人为毒蛇更严重,意指那人犯下世上最恶劣的弒亲之罪。 34-36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的罪都要归到这世代了。” 34-36耶稣及门徒与旧约的先知、智慧人、文士所遭遇的无疑有密切的承袭关系。正像耶稣在5:11-12里所说,门徒们不可能希望这些“子孙”会赢过他们的那些“祖宗”(30节)。一系列的逼迫中包括钉十字架,实在是超前的预言,因为犹太人还没有把谁钉过十字架。 随着耶稣在地上的职事快要进入尾声,他及门徒在接下来的日子将进入极其黑暗的时期。犹太人的反叛最终要登峰造极,这两节的预言将要逐字应验:不仅逼迫门徒,还要杀害耶稣。当然,犹太人所遭受的审判也刻不容缓了,耶路撒冷所经受的,要比世人之前或之后曾见过的任何灾祸都要可怕。 亚伯是希伯来文圣经记载的第一位受害义人(创4:8),撒迦利亚是最后一位殉道者(代下24:20-22),他们都曾呼告耶和华为他们鉴察伸冤。耶稣所阐明的主题是:流义人血的罪是累加的。神会亲自报复(申32:43,诗79:10)。 希伯来文圣经的编排,是从创世记开头,到历代志结束。犹太人说“从创世记到历代志”,好比基督徒说“从创世记到启示录”,意思是包括整个圣经。所以从创世记中的亚伯,直到历代志中的撒迦利亚,意思就是把整个旧约圣经的殉道史作一个总结。 被杀的撒迦利亚在历代志称“耶何耶大的儿子”,在本章称“巴拉加的儿子”。“儿子”原文也有“子孙”或“后裔”的含义,犹太人也常有别名,耶何耶大与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情况,可能是其中一种。此外,犹太文化历来擅用歧义的“钥字”作双关的表述。 为耶路撒冷哀哭(37-39) 下面一段话其实是一个过渡,把这章对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申斥,与下章明确预言圣殿被毁,就是对以色列民族的审判衔接起来,成为耶稣公开教训的高潮,既周全恰当,又庄严肃穆。在马太福音里,这是耶稣对他的百姓所说最后的话。 37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 37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首都,也是神亲口说“我所选择立我名”的圣城(王上11:36)。如今耶路撒冷已成为以色列的象征,可是他们对待神使者的斑驳劣迹(29-36),表明这匹狂奔的野马已到了悬崖尽头。 也许谁都可以得罪,就是不能妄自尊大,得罪至圣至荣、至高至上、至大至能至可畏的神。若有某人宣称那城是那国的耶路撒冷,你就必须战兢:除了那城所作的事,还必须有神给那城所作的见证(约5:36,8:18)。你当谦卑,当谨慎,专心仰望神给你们作见证。 耶稣的使命本是带领以色列人悔改,以免遭惩罚;他愿意,但是他们不愿意。这段话好像一首挽歌,含有失望与哀惋,这给耶稣在1-36所作的痛斥起了很大的缓和作用。耶稣来本是给他们带来救恩,但却不得不宣判他们的罪,这怎能不使耶稣感到哀伤与悲痛呢! 这世代一切宗教团体领袖,常因缺少属灵亮光,扼杀神的话语,迫害真正属神的仆人,拦阻神的旨意通行。就像“杀害先知”,“打死奉差遣的人”,“不愿意”接受保护一样。 “母鸡保护小鸡”,原文是“雀鸟保护幼雏”。在旧约里,讲到耶和华保护他子民时,常用这比喻(诗17:8,91:4,赛31:5)。现在耶稣以第一人称“我”来亲自实行他的保护,就是向他子民暗示,他就是他们的神。在旧约里,又常提到以色列民拒绝神的保护(赛30:15)。 犹太通常用石头打死四种人:一是拜偶像的人(申17:5);二是行巫术的人(利20:27);三是犯奸淫的(申22:22);四是假先知(约8:33)。这里奉主差遣的使徒们必是被犹太人认为是假先知(21:35),所以才用石头打死他们。 38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 38“你们的家”可能指以色列全地(10:6),但据这段的上下文理解是指圣殿。“家”原文与21:13“殿”同一个字,那里“我的殿”就是这里“你们的家”;并且重复使用第二人称“你们”,暗示“你们的家”也含有“贼窝”的意义。所以神要审判圣城耶路撒冷,并使圣殿“成为荒城”。 24:1耶稣出了圣殿,并不再回来,就象征这殿不再是神的家了;24:2预言圣殿被毁,是神与以色列家中断关系的外在表现。 在耶利米书12:7,神曾经发出同样的警告,随后巴比伦人于公元前五八七年把圣殿摧毁。这一主题的神学背景,在列王记上9:6-9里交代得十分清楚。圣殿象征神与他子民的关系,关系一旦破裂,殿也就被遗弃了。 39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 39因着神和亚伯拉罕的永约,耶稣在警示中依然留下仁爱,与犹太人宣布告别。“从今以后”,还出现在21:19咒诅无花果树,和26:29最后晚餐上为杯祝福中;在26:64宣告人子坐在宝座右边时,被译作“后来”;在11:12说天国是努力进入,26:53说求父差遣十二营天使,都译作“如今”“现在”。 “直等到”,让人想起“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必归顺”的预祝(创49:10),这留下盼望的极大空间,尽管耶稣的呼召当时并没有引起应有的注意。 “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取自诗篇:26,正是不久前耶稣荣入圣城时人们向他的欢呼(21:9)。这或许意味着,将有一天耶路撒冷还会再次向他们的弥赛亚欢呼“高高在上和散那!”正如保罗的预言所说:“以色列人全家都要得救”(罗11:25-26)。当然,这里仅仅表示一种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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