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开五年,他来信了。

但是,却是一封和离书:

“立主退婚书人沈逸,少时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慕氏之女为妻,然过门之后,琴瑟不调,意见不合,纵使勉强相聚,视此情形,莫如早分,两得其宜。

身爰邀请双方亲属,甘与慕氏永远脱离夫妇关系,此后各生欢喜,婚姻嫁娶各不相干,立此退婚书存证。”

六岁的长风认得一点字,有点奶声奶气地给她读这封信,方读了个开头,读到“立主退……什么书人沈逸”的时候,就被她抢了过去。

之前她是在缝着衣服的,正听到这句去抢,针就不小心刺进了食指里,她顾不得,血顺着指缝流到信上,长风想为她擦血,恍惚又掉了几滴透明的泪,落在她指间,融进了血里。

“阿娘,阿爹这信什么意思呀?”长风挠了挠脑袋,抬脸撅着小嘴正疑惑地问她,却又见她哭了,慌乱地忙用小手去擦她的泪,“阿娘不要哭,长风给你糖吃。”

这一惯是她哄儿子的招数,她抓住儿子的小手,弯唇笑道,“阿娘高兴,你爹呀,要接咱娘俩去城里住了。”

屋外站了个人,是替他送信的,也是在他底下做事的,慕佳晴故意大了点声,对着屋外道,“那位大哥,你说是不是?孩子他爹要接我们进城了。”

“嫂夫人,这……”程池一脸为难,却在孩子期待的神情下慢慢点了点头。

娘俩开始收拾行李,儿子虽小却也懂事,自己收拾自己的,慕佳晴抬起木箱子,箱子下放着一摞报纸,纸上报的,全是她不愿相信,也怕长风看到的东西。

‘上海沈帅撞车某留洋女学生。’

‘沈逸遭刺杀生命垂危,幸陈若瑶妙手回春相救。’

‘沈逸将于中秋迎娶陈若瑶。’

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慕佳晴攥着这些报纸,眼眸低垂,正欲交给那人去处理了,顿了顿,又将那封和离书放了上去,招呼那人过来,放在他手里,笑道,“这些个江湖小报报的都很假,劳烦你去撕了或烧了吧。”

程池瞥了一眼,似有些尴尬,犹豫半晌,才从军装里掏出个火折子,一吹,火舌舔上报纸,那些报纸渐渐化为了飞灰。

1

旦日三人便赶往上海,只是去的路上有些不顺,她从小裹脚,脚小,走路颇有些伤脚,走一两个时辰便要歇个两三刻,直到天黑才赶到火车站。

从广东到上海的火车就这一辆,行程三天,怕孩子吃苦,那人给她和孩子买了卧票,车窗外的风景倒是好,一路都是青麦庄稼,伴着火车的呜鸣声,有点让她回忆起那些年两人曾在火车站旁种小麦的往事来。

其实和离书上说的没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真,意见不合也是真。

火车呜鸣向前,然而回忆仿佛瞬息之间退回到两人成亲的那天。

其实在成亲之前,两人都没见过面,全凭着两家父母说好,一个十七芳龄正好,一个十八年少无畏,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两家父母凑在一起。

她父母都是老师,当时村里有名的知识分子。而他家,只是个种地的,两个庄稼人卖牛卖田将他送进了学堂,他也争气,成了她父亲最得意的门生。就连名字,都是她父亲给他取的。

红盖头鲜艳入眼,不知盖头下是怎样的一个人,沈逸不知是害羞还是如何,站在喜炕前半晌,犹犹豫豫才去掀开了盖头。

盖头下没有什么绝世倾城,更没有什么国色天香,只是一张小巧的脸,勉强算得上小家碧玉,温温柔柔地笑着,抬眼看着他,他不知怎的,心就漏了半拍。

命运的齿轮在此刻开始运转,那姑娘也害羞,看了他一眼后忙低下头。不,不能叫她姑娘了,从今以后,她就是他的妻。

沈逸坐到她身边,犹豫片刻,伸手去解慕佳晴的衣扣,她身体一僵,却毫无反抗之意。

沈逸顿了顿,吹灭了蜡烛,才继续下去,云雨之中慕佳晴抬起头来,脸颊绯红,眼神迷离,却咬着唇叫了他一声,“沈先生?”

两人都是识字读书的人,又是第一次见,第一次成亲,这称呼叫得人脸红,眼前人正是动情时,沈逸愣愣看了半晌,心也跳得快,到底回了句,“沈夫人。”

之后两人也便默契不语,共赴巫山。

之后的日子便处得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沈逸娶了她后学业也差不多修成,便跟着慕父在稻花村里教书。

相敬如宾的日子在一天傍晚被打破,那天慕佳晴正在家中准备晚饭,沈逸从学堂回来,身后藏掖着什么东西。

慕佳晴伸手去抢,却扑了个空,整个人扑到了他身上都没抢到,接着便是少年一阵爽朗的笑。

他把她扶定,慢慢从身后拿出一个小纸盒子来,打开纸盒,竟有个长耳朵灰灰的头探出来。

是只小兔子,全身都是灰色的毛,鼻子微动轻嗅着周围的气息,可爱得紧,慕佳晴忙把兔子抱进怀里,眼里俱是欢喜,“你从哪儿弄的?”

“在山里抓的,本来想着你跟了我好久,受苦受累,连肉也沾不上,就想抓个野味来做菜,哪知这兔子太小,没多少肉,估摸着你喜欢,就又弄了个纸盒子,送你。”

慕佳晴手里摸着兔子,眼里也是兔子,一抬头,他正看着她,眸光炽烈,像是在等她嘉奖。

“沈夫人喜欢吗?”他笑着问她。

慕佳晴没说话,却踮起脚尖,扶着他的肩羞红着脸去吻他的脸颊,他得了赏,又得寸进尺地去找她的唇,来来往往,甜蜜不已。

自那之后,沈逸开始常常下学堂给她带些好玩的东西,有拿狗尾巴草编的戒指,有拿纸折的玫瑰花,有拿柳条编的花帽,一样一样地送,都费了些心思。

慕佳晴也一样一样地收藏起来,哪怕枯了萎了,她也收得好好的。

只是感情再好,过久了也有吵架的时候。

但那次吵架却是一次大吵,也为以后的种种一切埋下根因。

2

那次吵架还是发生在慕佳晴怀孕的时候,那时两人在一起三年,终于有了个孩子。

民国的灾难来得也很快,与日本的仗很快打到了广东,一息之间人人自危,草木皆兵,同时而来的还有饥荒,前线的将士们几乎是饿着肚子拼死打仗。

那时稻香村里几乎见不到家禽兽类,唯一的肉,是沈家那只兔子。

兔子死于一个晚上,慕佳晴肚子疼流了血的时候,大夫说是营养太少导致的,当晚沈逸便宰了那只兔子,白水煮了端上来,却只有半只。

慕佳晴震惊疑惑地看着他,下一秒眼泪便夺出眼眶,她明白,她都明白,营养不足导致的流血,必须吃点肉补补,这个孩子才能健康地生下来。

只是到底是养了三年的兔子,又是他费尽心机送给她的,心里难免难过。

“还有半只,我送去给前线打仗的将士了。”沈逸将兔肉端到她面前,喂了一口给她。

慕佳晴点点头,“前线战事吃紧,是该给他们送去。”

她又吃了两口,接着又让他也吃了一口,道,“剩下的,也送去吧,保家卫国,着实不易。”

沈逸观看她的神情,摇了摇头,继续喂她,试探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话说到这个份上,慕佳晴已明了他的意思,却抚着肚子,装作不懂岔开话题,“先生,你说佳晴肚子里,是男孩还是女孩?”

她装不懂,他便明说,“夫人,我想参军。”

“参军?那你要我和孩子怎么办?他还没出生,你就要他没了爹?”慕佳晴敛着眉质问他,孕妇脾气容易暴躁,这也是她第一次对他摆出怒脸。

“没有国,哪来的家?山河破碎,国将不国,人人若只顾自己,又与禽兽何异?”这也是沈逸第一次板着脸与她说话,却因她在怀孕,之前又流过血,到底没有说多大声吼她。

“你要弃我们孤儿寡母不顾,你尽管去!”慕佳晴气地推了他一把,他手上那碗兔肉汤没端稳,霎时摔到了地上,清脆的一声响,随之倾出的是那碗兔肉汤,汤水和兔肉溅了一地。

沈逸空着手,看了眼摔在地上的兔肉汤,又抬头看她,眼神复杂地怔怔看了她良久,眼睛里的光一寸寸灭下去。像是千年宝器在黑暗中发光,却又在被挖出中的刹那变得黯淡无光,没了神采。

他低眸,不再言语,而是蹲下身静静收拾着摔碎了的盘子。

自那以后,两人再没吵过架,却也很少说话了。

沈逸绝口不提参军的事,也还是会每天从学堂回来的时候给她带小玩意儿,她也还是会收藏起来。

只是有什么东西,从心底里开始变了,两人都知道,却也都心照不宣。

但他到底还是走了,在长风过完一岁生辰后的一天。

孩子半夜醒了,哇哇地大哭要吃奶,她抱起孩子喂奶,却发现旁边床铺上已没了人,枕头上放着一张纸。

纸上写,他去参军了,若五年内没回信,就说明他死了,若回了,必定是还活着,叫她别迁住处,等他回来好好与她过日子。

她握着信哭了好久,之后几天也都是哭,慢慢地才缓了过来,安了心,好好带孩子。

只是做梦经常梦到他,梦到他被炸死,被人拿枪打死,被抓去当俘虏受各种折磨,每次醒后总是汗流浃背,心有余悸。

然而好不容易等到他一封信,却是这样的信。

3

上海的新界热闹繁华,三人下了火车,走了一段路,又坐了好长一段时间的黄包车,才渐渐到了沈逸沈帅的别墅。

他的手下让他们在外等他,他先去通报,母子俩等了许久,才渐渐瞧见了人影,先看到的,却不是沈逸。

“听闻是沈先生乡下的表妹携着孩子来投奔他来了?我得先去看看,他的表妹如今也算我的表妹了。”

温温柔柔地一声笑,来人穿着一身素色绣花旗袍,足下穿着当下最流行的白色高跟鞋。

慕佳晴牵紧儿子长风的手,这就是陈若瑶,那个报纸上总与他一起出现的女子,那个使得他写退婚书的人。

慕佳晴心下有点慌,不知怎的,就觉得自己输了。

眼前这个人,跟她在稻花村见过的所有女子都不一样,她没裹脚,甚至穿着一双高跟鞋。她明明也是像她一样温柔笑着的女子,却从骨子里,就给人的感觉不一样。

若说慕佳晴像朵白玫瑰,那陈若瑶便像轮明月。玫瑰拘于方寸土地生长,而明月处于天空,天高海阔,自由自在。

慕佳晴蹲下,摸摸长风的头,看着缓缓走过来的沈逸笑道,“我不是他的表妹,我是他的发妻,这是他的孩子。”

慕佳晴笑着,看着陈若瑶脸上的笑渐渐凝固,空气突然死一般的静寂。

“佳晴?”这静寂由沈逸打破,他穿着亮黑皮鞋,西装笔挺,少年稚气已蜕变得沉稳坚毅,他看了一眼她牵着的孩子,问道,“这是长风?”

慕佳晴抬眸看他,突然觉得有些陌生,他眉尾处添了道疤,她不知道分开的这些年,他都经历了些什么,他的那些,她都未曾参与。

沈逸变了,变得沉稳,内敛。明明相距不过咫尺,可慕佳晴却觉得,他离她好远,好远。

“沈先生,这就是你说的寄了和离书?”陈若瑶冷笑一声,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去。

沈逸下意识去追,看了眼眼前的娘俩,又停下脚步道,“进来说吧。”

慕佳晴点点头,跟在他身后。

上海不同于乡下,他住的别墅更不同于那稻花村的房子,天花板接着欧式烛台吊灯,客厅摆着真皮沙发,落地窗连着藏青色的窗帘,风格简约而大方。

大理石瓷砖被仆人拖得光明锃亮,慕佳晴牵着儿子长风的手,突然有些不知所措。

她一低头,仿佛就能从地上的瓷砖里看到扎着麻花辫,脸色蜡黄土里土气的自己,与这儿的一切,格格不入。

她突然有点想回稻花村,想老家的房子,想老家那随处可见的狗尾巴草,想老家那每走百步就能看见的柳树。

慕佳晴手心莫名地出汗,看着沈逸和陈若瑶坐在沙发上,他轻声细语地哄着她,他眼里依旧有光,但光的落点已变成了陈若瑶。

她恍惚有点明白,他为什么要与她和离了。

4

“佳晴,我们已经不合适。”沈逸让她坐下,他与陈若瑶坐一起,面对面地与她谈判,“简单来说,我们思想观念不一样。”

话语直白得近乎残忍,那次吵架其实早已初见端倪。

幸好长风已被他手下带下去玩了,不必陪她承受这种令她举手无措的场面。

慕佳晴沉默良久,才缓缓道,“我,同意纳妾。”

这已是她做出的最大让步,看起来却是像在祈求怜悯。

“她不做妾。”

“我不做妾。”

然而面前的两人却置若罔闻,异口同声默契十足的两句话逼得慕佳晴想着鱼死网破。

那就不纳妾,她也不同意和离。

她不信人心可以变得这样快,从前眼里只有她的沈逸,如今眼里只剩陈若瑶。

三人就这样耗着。

慕佳晴在别墅住下,请的下人都是心地好的,只是有个先入为主的概念,都纷纷偏向陈若瑶,叫陈若瑶夫人,却叫她二夫人。

然而这些她都顾不及,她只想从前的沈逸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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