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一个有文化的段子手
白癜风QQ交流群 http://cgia.cn/news/chanye/1664083.html 脱口秀达人 余华上热搜了! 他的一段访谈视频,把网友逗得不行。 视频中,谈及自己为何走上文学道路时,余华没有说高大上的理由,而是说,自己能成作家,是因为不想再当牙医。 “不愿做牙医, 想睡懒觉, 想不上班......” 这还不算完,他还顺便八卦了莫言和王朔。 就连老实的苏童,也“无辜躺枪”。 谁能想到,一位写严肃文学作品的作家,竟然如此幽默,逗笑能力堪比郭德纲! 这反差,令不少网友惊呼:余华,一个被写作耽误的脱口秀达人! 视频的评论区,瞬间变成欢乐的海洋。 在《朗读者》中,他说:“我认识的汉字虽然不多……” 听到这里,对面的董卿瞪大眼睛,张大嘴,反问了下面这句话。 “您认识的字不多?” 余华点点头,一本正经说:“后来,有很多评论家都说,我的文章语言简洁,其实,那是因为我认识的字少。” 面对如此凡尔赛的余华,网友除了笑疯,已经词穷。 只恨他为啥不去德云社。 《一直游到海水变蓝》上映后,余华更是圈粉无数。 片中,他贡献了富有诗意的片名,成为全片最大的亮点,让人印象深刻。 这部电影,我也去看了。 说余华“一个人拯救了一部电影”,并不为过。 他确实极具幽默天赋,是中国作家圈里难得的“故事大王”。 逼上文坛 余华能成为作家,纯属被逼无奈。 他是60后。 年,全国恢复高考后,他参加了考试,却名落孙山。 第二年继续考,还是落榜。 后来,在父母的安排下,他成为海盐县武原镇卫生院的一名牙医。 带他的师傅姓沈,没上过医学院。上班头一天,他就告诉余华:“这个病人的牙,我来拔,你看着。下一个病人,就是你拔了。” 卫生院的病人,主要是农民。 农民只有当牙松动到不行时,才会来拔牙。 所以,这个工作不需要高超的技术。 农民一张嘴,就能知道拔那颗。 每一天,余华都不得不面对别人的大嘴。 看着那些牙齿、舌头、咽喉,他觉得厌恶。 在他眼里,那是世界上最没有风景的地方。 年,余华无意间读到川端康成的作品。一见如故。 川端康成优美的文字,深深打动了他。他第一次感受到文学之美。 写作念头就此萌发。 但最终促使他开始的,是另一件事。 当时,他发现文化馆的人上班很自由,不用坐班,可以随时在街上溜达。 可把他羡慕坏了! 他打听到,想进文化馆,必须要有作品发表。 于是,他开始一边拔牙,一边尝试写作。 问题来了,他没写过小说啊。 于是,他找来一本《人民文学》,边看边学,连标点符号的用法,也学。 80年代的头三年,他除了拔牙,其余时间都用在了读书和写作上。 写完小说,投稿也是个大问题。 余华有一套自创的投稿技巧。每次投稿时,他总是先投级别最高的杂志,被拒稿后,再转投低一级的杂志。 以此类推。 当时,他家住一楼,家里有个院子。 邮递员每回路过他家,都会从院外抛进一个袋子。 每次听到“啪嗒”声,父亲就会说,“退稿来了!” 一晃五年过去,余华拔了差不多一万颗牙,而那些投稿,都石沉大海。 就在他快绝望的时候,转机来了! 年1月,《西湖》杂志发表了他的小说《第一宿舍》。 同年12月,《青春》杂志也发表了他的小说《鸽子,鸽子》。 看到自己的文字被印成铅字,余华兴奋极了。而更让他兴奋的,还在后面。 同样是在那一年,他给《人民文学》寄去三篇小说。 本以为,这次像以前一样,会石沉大海。 不料一个月后,他接到了《人民文学》编辑周雁如打来的长途电话。 周雁如告诉他,那三篇小说写得很好,都会发表。但有一篇,结尾不够光明,要改。 为此,对方特意邀请余华去北京改稿,来往车票及住宿费全部报销。 余华一听,高兴得差点蹦起来。他心想,别说只改结尾,就算是从头到尾都改一遍,只要能发表,我也改! 第二天,他坐着绿皮火车去了北京。 那篇稿子,他一天就改好了。但他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在北京待了一个月,玩遍了所有景点。 离开北京前,他兜里装着各种报销费用,加起来总共有八九十元。 在八十年代,绝对算富人。 年,《北京文学》陆续发表了他的三篇小说:《星星》《竹女》《月亮照着你,月亮照着我》。 其中《星星》,获得当年的《北京文学》奖。 不久,三家著名期刊同时给余华发来约稿函。 收到信的那一刻,他平生第一次体验到成名的狂喜。 他冲到父亲跟前,兴奋地说:“你儿子出名了!” 那年8月,他被调入文化馆,圆了人生第一个梦。 国民级作家 年1月,余华在《北京文学》发表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 小说里,18岁的“我”独自出门远行。 一路上,经历了各种事情。 一开始,“我”用一支烟换了免费搭车的机会,汽车抛锚后,有人抢走车上的苹果,“我”上前阻拦却被打伤。 最后,司机拿着“我”的行李远去,只留下伤痕累累的“我”…… 这趟青春之旅,开端美好,结局悲凉,带年轻人看清了现实世界的残酷。 小说获得了巨大成功。 王蒙认为,该小说写出了“青年人走向生活的单纯、困惑、挫折、尴尬和随遇而安”。 评论家李陀认为,该小说证明余华“已经走到中国当代文学的最前列了”。 在豆瓣,许多读者都给它打出了高分。 不久,余华又在《收获》杂志发表《四月三日事件》和《一九八六年》,从此确立了自己在中国文坛的地位。 年2月,余华被邀请,远赴北京,参加鲁迅文学院讲习班。 次年9月,他进入创作研究生班学习,与莫言成为同窗好友。 这期间,他接触到马尔克斯、威廉·福克纳、胡安·鲁尔福等作家的小说,深受启发。 进入九十年代后,余华的创作生涯迎来井喷期。 年,他在《收获》杂志发表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 一年后,出版长篇小说《活着》。 《活着》的创作灵感,源于19世纪的美国民歌《老黑奴》。 当时,余华租住在9平米的出租屋里,整日埋头创作,却始终不满意。 女友陈虹建议他,既然第三人称写不好,那不如改用第一人称写,代入感更强。 余华觉得有道理,于是弃用所有写完的稿子,开始改用第一人称重写。 小说的故事,讲述了农民福贵的坎坷人生。 民国时,福贵是纨绔子弟,嗜赌如命,败光家产后,气死父亲,后来被抓去当壮丁。 再之后,他历经了种种磨难,儿子在献血中意外死亡,女儿难产去世,妻子也撒手人寰。 从此,福贵和女婿外孙相依为命。 再后来,女婿做工时意外死亡,外孙豆子吃太多,被撑死。 至此,一家人全部死光,只剩福贵一人。 此后,福贵便一个人生活了十几年。 没有抱怨、愤恨,有的只是平和、淡然。 经历过大苦大难后,福贵早已学会接受命运的安排。 人到暮年时,福贵与一头老牛为伴。 此时的他,虽孑然一身,却更坚强豁达,给读者莫大的鼓舞和启示。 正如余华所说,“活着”的意义,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忍受现实给予人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写这部小说时,余华抛弃了先锋主义风格,改用写实主义叙事。 在深沉的情感基调上,冷静地叙述人间疾苦。 凭借这部作品,余华成功跻身国民作家行列。 这部小说,曾多次获奖,比如: 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最高奖项; 台湾《中国时报》10本好书奖; 香港“博益”15本好书奖; 入选“20世纪中文小说百年百强”; “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 ...... 小说还被张艺谋搬上大银幕,直接把葛优送上戛纳影帝宝座。 截止到今天,《活着》仍是中国最畅销的小说,其版税高达万以上。 连余华自己都说,《活着》是他的“幸运之书”。 他是靠《活着》,活着的。 死亡与鲁迅 中国人很忌讳谈死亡。 余华的小说里,却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死法。 或许,这与他儿时的经历有关。 余华的父亲是外科医生,母亲是护士长。 小时候,家里没有卫生间。余华每次上厕所,医院上。 途中,会经过太平间。 太平间每晚都会传出失去亲人的痛哭声。 余华常常被各种哭声吵醒。 江南夏天炎热,余华习惯在草地上睡午觉。 一觉起来,身上的汗常常会把草地浸湿。 一天,他无意间发现,太平间很凉爽。 从那以后,他便经常溜进太平间睡午觉。 海涅有一句诗,“死亡是凉爽的夏夜”。 多年后,当他读到这一句诗时,还能想起自己在太平间睡午觉的美好时光。 从那时起,他就对死亡有了独特的看法。 这一点,后来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他的小说创作,让他的小说主题,总离不开死亡。 《活着》里,每次有人死后,余华都会把故事聚焦于活人福贵身上。 随着时间推移,至亲一个个离福贵而去。 对福贵来说,活着已是万幸。 正是这种想活下去的本能,激励他走过艰难岁月。 这种生命态度,彰显出余华本人对于生命的感悟。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在余华的文学创作之路上,有一个人绕不开。 这个人,也是写“活着”的高手。 他就是鲁迅。 他小学到中学那十年,正值特殊时期,鲁迅的书最受追捧。 而他偏偏最讨厌鲁迅。他觉得,鲁迅的小说“沉闷、灰暗和无聊透顶”。 不过,“鲁迅”曾帮过他。 一次,他和同学争论:太阳什么时候离地球最近? 同学认为是早晨和傍晚,他认为是中午。 两人吵了好几天,争得不可开交。 最后,无奈之下,余华搬出鲁迅。 他冲同学喊道:“鲁迅先生说过,太阳中午的时候离地球最近!” 同学听完,小心翼翼地问:“这话,真是鲁迅先生说的?”余华故作镇定地点点头。 同学立刻低下头,一副吃了败仗的样子,让余华暗爽不已。 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余华开始重读鲁迅。 他读的第一篇小说,是《狂人日记》。小说开篇,写狂人时,鲁迅用了一句话: “要不,赵家的狗为何看了我一眼。” 余华心想,鲁迅真厉害!只用一句话,就让一个人物精神失常了。 没有才华的作家,写几万字,笔下的人物仍然很正常。 第二天,他去书店买来《鲁迅全集》。 之后的一个多月里,他沉浸在鲁迅的作品里。 他觉得,鲁迅的文字,太有力量了。 “像子弹穿越了身体,而不是留在了身体里。” 那一年,余华36岁。他真正读懂了鲁迅。 活着就好 好的师承,直接影响了他的文字。 他的笔更加犀利。 也更加悲悯。 他相继写下《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每一部,都是底层人悲怆的生存史诗。 莫言曾说:“当别人都在描绘一棵大树的时候,余华只描绘树的影子。” 他就有这么独特! 余华的长篇小说,有三个特点:苦难、宿命、黑色幽默。 他笔下的主人公,总是被贫困、饥饿、暴力、死亡所裹挟。他喜欢将苦难放大到极致。 比如,《活着》中,福贵身边的亲人接连去世; 《许三观卖血记》中,为了活下去,许三观不得不一次次卖血。 他的小说里,还流露出强烈的宿命意识。在强大的命运面前,无论主人公如何反抗,最后都会沦为命运的傀儡。 比如福贵、许三观等。 余华小说的语言,充满黑色幽默,看完笑中带泪。 比如《许三观卖血记》中,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许三观过生日时,没有吃的,他就用嘴给家人炒了五盘菜。 三盘红烧肉,一盘清炖鲫鱼,一盘爆炒猪肝。 所谓的用嘴炒菜,就是用语言绘声绘色地讲述炒菜的过程,用什么食材,放什么调料,怎么摆盘等等。 就这样,许三观用一张嘴,满足了一家人的心愿。 听着他绘声绘色的描述,一家人吞口水声此起彼伏。 想想那画面,滑稽又苦涩。 在日复一日的创作中,余华对作家这个职业有了深刻的感悟。 他写道:“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着好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正因为有这份仁爱之心,他的作品才能引发广大读者的强烈共鸣。 从年起,余华一直住在北京。从此,开启职业写作的生涯。 年,他患上很严重的湿疹,手脚皮肤都皲裂。怎么治都治不好。 后来,他有事回故乡海盐住了5个月。 什么药都没有用,湿疹就好了。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故乡宜人的气候,治好了湿疹,也让余华对“故乡”二字有了更深刻的感悟。 如今,余华已过花甲之年。 他说,故乡是个神奇的地方。 一个人一生能去的地方有很多,能回去的地方,却只有一个,就是故乡。 海盐县毗邻东海。 《一直游到海水变蓝》中,余华说,小时候,他每年夏天要去海里游泳。 那时的大海,是黄色的。但课本上说,大海是蓝色的。 于是他想,总有一天,他要一直游,一直游到海水变蓝。 五十多年过去,当年游泳的小男孩,已变成作家。 而记忆中的那片大海,已成为他的精神原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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